上半年15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
从2012年1月1日起到8月9日,北京、四川、江西、陕西、深圳、山东、上海、天津、广西、宁夏、甘肃、山西、云南、重庆、江苏、新疆、福建、海南这18个省市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。
统计显示,调整之后,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,不仅在这15省市中排名第一,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最高。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,同样在全国范围内最高。在这15个省市中,仅江西和甘肃月工资最低标准没有超过1000元,其中,江西以870元垫底。而江西和广西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没有超过10元,其中广西以8.5元垫底。
最低工资标准将年均增长13%以上
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(2012-2015年)》提出的目标包括,2012—2015年,年均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%以内。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,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%以上。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,到2015年,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%。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,规范劳动定额标准管理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。
2月8日发布的《促进就业规划(2011-2015年)》也提出,“十二五”期间,中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,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,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%以上,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%以上。
